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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

2017-03-08来源:作者:张春莹访问量:

  根据教育部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,并根据学校“关于做好2017年博士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”要求,为保证我司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,保证生源质量,维护考生权益,保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结合我司实际情况,经我司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,特制订本细则。

  一、复试组织与管理

1、成立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领导复试工作。

2、成立复试专家组,专家组人数不少于7人包括导师在内),由具有正高职称

的教师组成。复试专家组负责对考生的科研能力、学术水平、外语应用能力、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查并评定成绩。

  1. 成立复试工作小组,负责考生的组织、考场秩序的维持、考生身份的验证、面

    试过程的录音、面试成绩的录入计算等工作。

    4、参加复试的考生为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。

    5、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

      二、复试内容和成绩的评定

    1、复试内容主要包括科研能力、学术水平、英语应用能力、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,复试满分为200分。

2、复试成绩由复试专家组成员当场打分,分别计算总分,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即为考生得分(保留小数点后三位)。

3、复试成绩低于120分或导师意见不合格者为复试不合格,一律不予录取。

4、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,但考核不合格者,一律不予录取。

   三、复试时间安排及对考生的要求

    1、复试时间

3月13日上午具体时间、地点安排详见复试通知书。

    2、考生要求

    1)请考生携带身份证、准考证、复试通知书在3月13日上午按时抵达指定

地点进行抽签,迟到10分钟即取消复试资格。

    2)参加复试的考生由工作人员引领到指定地点验证身份证、准考证后,由专

人引领到复试考场进行面试。

   3)进入复试考场,请清晰、慢速地报出准考证号码和姓名,以使得复试专家能

够记录,并将准考证交给主考准备进行面试。

   4)面试结束,取回准考证并离开考区,不得在考区和候考区逗留,如发现有已考考生与未考考生有任何信息交流,双方均按作弊处理。

   5)考生在候考区可以阅读书籍等,但不得与外界有任何联系,特别是不得与已考考生有任何联系,否则按作弊处理。进入考场必须携带身份证、准考证。

   6)考生一律不准带手机进入侯考区和考区,否则按违纪处理。

   四、成绩发布

考生成绩由研究生院负责统一发布。在规定时间内,凭网上报名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报名网站,可查询初试及复试成绩。

   五、其它:

    参加复试的领导小组成员、专家组成员、工作组人员考前不得向任何人泄露与复试有关的内容。如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面试必须向学院主动提出,进行必要的回避。      

   六、监督和复议

    1、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院复试过程的公平、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。

    2、会同研究生院和学校纪检、监察部门对本院的复试工作进行全面、有效监督(纪委监察部门电话:025—58731002;研究生院电话025-58731201)。

3、实行复议制度。当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异议时,在成绩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,可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申诉,申请复议。

    七、未尽事宜按2017年博士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。

八、本细则由金沙城娱乐负责解释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金沙城娱乐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38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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